国际新兴产业科技促进会为各级会员提供的服务内容
【一】单位会员(或称“团体会员”)除享受科促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外,还同时享有如下服务:
(1)颁发团体会员证书;
(2)从本会网站上获得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的信息。愿意参加者将获得参会活动费用的优惠。
(3)对其所持有的科技项目将在科促会网站上进行必要的宣传;
(4)对其持有专利项目,将应企业要求优先安排专家进行论证和指导。费用另缴;
(5)可以通过科促会网站与团体会员的网站实现“链接”,增强宣传效应。
【二】个人会员除享受科促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外,还同时享有如下服务:
(1)颁发科促会个人会员证;
(2)本会有会议或活动时,可以从本会网站上收到活动通知,自愿参加;
(3)会员自己持有专利的,可请本会优先组织专家予以评审和指导。但所需费用另付并给予适应优惠。
(4)其他应个人会员要求的服务,另行商定。
以上服务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国际新兴产业科技促进会所有。